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及各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教明电[2015]531号)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创客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客教育顺利开展,推进“创客郑州”建设,经研究,登封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登封市创客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登封市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成立登封市创客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飞剑
副组长:李泽飞 申朝辉 景书杰 宗向阳 何小娜 李嫩霞 史耀臣 李国宣 王学伟
成 员:冯书侠 呼新洪 王建通 刘国俊 刘世选 郭武生 邵晓华 宋学钦
张宏勋 王少辉 张宏伟 王耀利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的开展,履行创客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王建通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 任: 王建通
副主任: 郭武生 宋学钦 张宏勋 刘世选
成员由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和试点学校负责人组成。
二、成立登封市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
主 任:呼新洪
副主任:邵晓华 王少辉 张宏伟 王耀利
成员由宣教科、教科室、教研室、信息中心及试点学校(见附件一)抽调专兼职人员组成。
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在登封市创客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一)围绕青少年创客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组织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普及青少年创客教育相关知识,介绍国内外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三)研究、开发实施青少年创客教育的教学资源,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评价与推广;
(四)开展青少年创客教育的业务咨询和培训;
(五)制定“登封市青少年创客成长计划”。主要致力于五方面的工作:
1.组织专业团队开发“青少年创客课程”;
2.广泛开展“登封市青少年创客成长计划”体验活动;
3.结合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每年举办一届“登封市青少年创客节”,采用网络征集、现场展示、电视宣传等形式,为青少年创客提供展示作品、扩展视野的交流平台;
4.邀请登封高新企业等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初步建立创客导师团队,举办“创客登封”教育创新论坛活动;
5.研究学习先进地区青少年创客教育的评价标准,为我市创客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提供方法和工具支持。
附件:1.登封市创客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2.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登封市创客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高中段:
登封一中 实验高中 嵩阳高中
初中段:
市直一初中 市直二初中 市区三初中
嵩阳中学 菜园路初中 白坪初中
小学段:
崇高路小学 商埠街小学 书院河路小学
北区小学 通达路小学 滨河路小学
附件2: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
随着“互联网+” 时代的到来, 在“创新驱动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构建以融合、 开放、 创新为特点的教育生态,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 增强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 培养中小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将创客文化引入学校, 开展创客教育, 铺就创新型人才成长新路径,制定创客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积极响应国务院提出的“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 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号召,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快基础教育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步伐, 激发中小学生创新创造活力,构建以融合、开放、 创新为特点的“创客郑州” 教育服务平台, 有效整合资源,培育创新文化, 在中小学校中形成“创新驱动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创客教育试点工作。在前期认真筛选的基础上,2016 年市教育局将遴选首批 20 所中小学校作为市级试点校进行创客教育试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区域学校发展现状,确定县( 市、区)级试点学校。在试点学校逐步探索创客教育活动的一般规律, 促进创客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有机融合,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在全市中小学校形成创客教育的良好氛围。拟从 2016 开始, 在省级示范高中试点招收“创客”类人才。
(二)组建创客教育骨干教师队伍。遴选一批创新意识强、综合素质高、 技术能力好的优秀教师组建创客骨干教师队伍。通过知识培训、 考察学习、创客实践等形式,提升理论认识、实践技能, 对全市及各校创客活动进行全面指导。支持学校聘请高科技产业优秀科研人员 到学校兼职, 开展中小学生创新教育实践。
(三)建设创客教育实践基地。要积极搭建创新教育平台,提供最前沿的科技成果信息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工具,组织创客教育活动社团,做好示范带动、典型引 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高校、企业及社会团体的合作,要在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单位、机构建立不同层次的“创新教育基地”, 形成联合体,为师生创客提供更高精尖的科研平台。
(四)建立学生“创客空间”。鼓励学校积极为创客教育提供固定的活动和交流场所,充分利用开放实验室、社团活动室、 图 书馆等创客空间, 满足学生进行跨学科融合创新实践项目 的需要,提升技术应用并进行创意交流的需要,让创客空间成为创新创意的汇聚地、实现梦想的试验田。学校创客空间要做到“三有”:有固定的实践场所,有专( 兼)职指导教师,有一系列课程和资源融合承载。
(五)成立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 由基础教育处、教研室、信息中心、装备中心、 教科所及有关学校抽调专( 兼)职人员组建郑州市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队伍, 成立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围绕青少年创客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组织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解决好学校创客教育专业教师、教材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匮乏问题。局直属各学校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成立各县(市、区)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或“创新人才培养协作体” 等相应组织,跨区域、跨校际、科研团队联手, 带动中小学校扎实探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方式, 深入推进创客教育研究及推广工作。
(六)开发创客教育课程体系。 创客教育集创新教育、 体验教育、 项目学习等思想为一体,契合了学生富有好奇心和创造力的天性。它主要以课程为载体, 在创客空间的平台下, 融合科学、数学、 物理、 化学、 艺术等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局直属各学校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创客教育经验, 开发适合我市创客教育的课程及资源,创新教学设计活动,将“基于创造的学习”视作 学生真正需要的学习方式, 促进创客教育与基础教育各学科教学的融合,让创客教育渗透到每一个学科每一间教室,突出创客教育“做中学” 的特点,真正做到“以生为本”, 把课堂还给学生,使学生在创新实践过程中将学习内容与个人成长、社会需要相结合,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创客教育是一项新生事物,各相关处室和局直属各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客教育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详细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创客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的郑州市创客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创客教育工作的开展, 履行创客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 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王海花兼任办公室主任。
2. 成立郑州市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
青少年创客教育研究中心在郑州市创客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教师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创客教育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培养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开展专任教师培训, 为开展创客教育活动提供制度 保证。
(三)加大经费支持,保障资金投入。为开展创客教育的学校实施政策性倾斜,给予政策性的奖励。 探索面向社会购买优质创客教育课程机制, 通过设立社会课程评价认定专家委员会, 对社会课程进入课堂进行认定,建立课程库,发布课程目 录,统一采购。鼓励高科技产业开发更多优质创客教育课程。同时支持学校建立功能各异的创客实验室,为每个创客实验室配备创客活动必备的足量的工具和器材, 满足学生研究和实践的需求。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全媒体宣传平台,加大郑州创客教育工作的宣传, 弘扬创新、创意、 创造精神,营造积极学习、 敢于开拓的氛围,形成全社会竞相支持创客教育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