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阳高中荣获“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校刊被评为十佳校报校刊
日前,为营造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并激励各学校搞好教育教学宣传工作,市教育局对2008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嵩阳高中荣获“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校刊《阳光》荣获登封市“十佳校报校刊”,田建超老师被评为教育系统“标兵通讯员”。
作为教育工作的喉舌,嵩阳高中把教育宣传工作放在学校工作重要位置上,学校秉承“博学、慎思、崇实、笃行”的校训,不断加强常规管理和文化宣传,逐渐形成了“弘毅、严谨、公平、和谐”的校风,“崇德、博学、爱生、奉献”的师风和“惜时、慎思、乐学、善问”的学风。2008年,在加大校内“领导周工作汇报制”和学校“周工作通报制”的基础上,学校创办并发行了校刊《阳光》(季刊)和校报《嵩阳高中》(月报),《德育报》、《教育时报》、《青年导报》等国家和省市级报纸先后用大篇幅报道了嵩阳高中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荣获表彰,学校领导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增强新闻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集中反映嵩高精神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充分宣传出来,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