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基础教育战线完成了一项载入史册的历史任务:历时18年的“两基”国检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建立了将持续10年一个重大机制:省部签署共同推动县域内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启动了需要3年完成的宏伟计划:加快学前教育的普及;修订了保持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准则: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设置了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启动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这一切都为2012年的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我们要按照既定目标,在已经建立的机制下,一步一步走下去。坚持不懈,必有成效。
2012年基础教育的总体思路是:继续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教育部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继续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战略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必须从中小学生抓起、从中小学教育抓起,必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我们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制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抓住“融入”这一关键,通过展示和交流,引导各地各校突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5个关键环节。
在课堂教学中,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资源,把各门课程已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育人目标和内容具体化,并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过程中。
在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源中,生动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时代精神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等,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以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引领下的校园文化氛围。
在班主任工作中,把班级工作中的各个工作细节都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契机,无论是班级的日常教育管理,还是解决具体问题;无论是常规的教育引导,还是处理突发事情;无论是面对全体,还是针对个体,都体现育人。
在学校管理中,对实施各项管理提出具体明确的德育要求,把体现德育作为完成教育教学各项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特别强调要建立起“大教育”的机制,按照大力倡导、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的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的部署,继续与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在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国有企事业等开发可开展某一类教育的社会资源,建立基地,推动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生动地进行多方面的教育。推动学校每月至少有一整天时间组织学生到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实践体验活动。
义务教育已经完成了全面普及的历史任务,进入了一个推进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学校建设也好、课程改革也好、教师队伍也好,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也好,都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题目下统筹。
在工作机制上,就是落实教育部与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们要公布签署备忘录的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省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公布签署备忘录的省级规划的2517个县级单位到2020年10年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2012年还要与去年通过国家“两基”验收的4个省、自治区协商,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我们要明确基本均衡的评价标准: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巩固率、学校达标率、班额、生师比、生均教育经费、生均设备值为基本指标,以县域内学校之间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大致相当为重要标准,以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和解决择校问题为显示度,以民意调查为依据,推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从2012年开始,根据各省规划基本实现均衡发展的县向省督导机构申请验收,省督导机构确认后向国家督导团申请认定,国家督导团依据基本均衡标准认定验收,向合格者授牌。再干10年,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关于义务教育的目标。
在工作内容上,要针对问题推进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学校布局调整后出现的学生就学困难、“大班额”以及布局调整程序不健全问题,二是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率低、农村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存在困难问题,三是着力解决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遇到体制机制障碍问题。
在工作重点上,要转向内涵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好义务教育教材修订审查工作,强化育人功能,调整容量与难度,突出各版本特色,实现多样化而非多本化,全面提升教材质量。二是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评选一批优秀教学成果进行交流推广,引导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一线一心一意实践探索,在教书育人上下功夫出成果。三是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探索建立包括品德素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学习兴趣、学业负担等因素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
在工作重心上,要关注到并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农村留守儿童:针对安全保障、身心健康、行为习惯培养等突出问题,按照“纳入规划、政府主导、多种模式、明确分工、发挥优势、齐抓共管”的思路,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尽力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上寄宿制学校的需求,保障不能寄宿的农村留守儿童就近上学。随迁子女:针对“两为主”政策还不能全覆盖的问题,深化“两为主”为“两个全部纳入”,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融入城市生活。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工作思路一是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学校,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占领学生时间;二是让中考、高考引领学生多元发展,以多元的考试评价引导不同兴趣、志向和潜质的学生分流;三是让课堂教学提高效率,在教学环节上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四是让学校遵守规范,落实已经明确的减负要求,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五是让宣传营造氛围,引导教师、校长、家长关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细节和自己的责任。当前要做三件事:一是推动以省为单位规范办学行为,对学校作息时间、工作日、课程设置、考试、作业量、教辅材料使用等提出基本要求,并严格执行。推动建立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义务教育毕业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家长联动制度。二是强制执行每月至少有一天到校外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三是持续开展“学业・负担・兴趣・责任大家谈”活动。
缓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二是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有效政策,如大力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把分设的小学和初中学校对应起来,让小学生直升入对口初中,逐步实现属于义务教育的初中与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分离,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三是加强监管,坚决查处择校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捐资助学与招生挂钩。禁止公办学校举办以各种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招生。四是持续开展“身边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宣传“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能提供适合教育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的理念。
安全问题。重点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突出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关于校车,总的思路是:国家制定法规和标准,地方以政府为主导专业化集约化公司化运营,过渡期保安全。教育系统要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责任,与相关部门一起推进建立校车制度有关工作。
在工作项目上,要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改造计划,广大中小学校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的配备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要与学校教育信息化的推进相结合;校舍建设类项目要着重解决急需,提高使用效益。
学前教育的目标已经确定,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前所未有(5年500亿元),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明确。下一步要强化指导督查,一手抓资源建设,一手抓科学保教。
在工作推进上,抓好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跟踪指导和检查。一是向社会发布进展情况评估报告;二是对中央财政支持的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评估;三是召开2012年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
在工作关注点上,要特别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一是重点抓好《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规范管理;二是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供专业指导;三是启动学前教育宣传月(每年3月)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在内涵发展上,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是制定《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意见》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抓好普通高中多样化试点。二是研究制定普通高中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创新人才计划,支持一批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探索培养模式。
在普及重点上,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提高普及水平。一是要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建设试点项目”,改善集中连片特困扶贫攻坚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二是组织实施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办学规模,消除“大班额”现象。
在普及对象上,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加大力度推进多重残疾、重度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更加特殊人群和边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还要实施“残疾人非义务教育拓展计划”,推动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
在普及途径上,通过扩大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方式,使更多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建设一批招收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教学校;送教上门。
在条件保障上,制定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特教教师待遇的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在教师培养上,一是学校布局:制定教师教育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总体规划指导意见,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二是教育教学: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计划”和高校与地方、中小学共同培养教师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三是学前教育教师培养:支持地方建设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扩大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在教师入门上,扩大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制定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严格教师准入。
在教师培训上,推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二是提高校本研修质量;三是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探索建立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四是推进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教师参训的激励机制。
在教师管理上,颁布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出台幼儿园教师配置标准。研制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地市试点工作。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启动统一的城乡教师编制标准,探索农村学校班师比核编办法,建立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二是扩大农村教师国家级培训规模,加强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增设名师培养,加大对东部农村地区教师培训支持力度。三是扩大实施“特岗计划”,由国贫县、“两基”攻坚县扩大到其他财力薄弱、师资紧缺的县,建立中央补助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四是扩大“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覆盖面,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定期交流。
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阶段,教育督导要围绕落实政府依法履行的教育责任,强化教育督导的“督政”功能;围绕推进素质教育的任务,提高教育督导的“督学”水平;围绕依法督导的责任,加快教育督导的制度建设。
强化“督政”功能。教育督导工作就要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确保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三个增长”。有力推动各级地方政府科学地领导教育,正确地评价教育,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协调地发展各类教育,不断地完善教育的布局和结构,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重视幼儿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摆在教育工作的核心位置。教育要规范发展,教育督导工作就要推动各级地方政府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学校,依法指导教育,依法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
提高“督学”水平。教育督导工作就要深入学校、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全面了解影响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关键环节,指导各地建立适应当地情况的、具有专业水准的教育教学监督体系,并在总结各地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各个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督导监测体系和机制。特别要针对中国教育发展的阶段,既要借鉴国外经验,又不能照搬国外模式,要像小平同志当年设想的那样,选派专业督导人员到学校去听课,实地了解教育政策落实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目前教育还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突出问题,急需在“升学指挥棒”外,强化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督导指挥棒”,急需教育督导机构在督学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发出警告,督促纠正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错误行为。
加快制度建设。要推动《教育督导条例》尽快发布实施,做好第九届国家督学换届及督导队伍培训管理工作。通过规范的机制把既熟悉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又具有教育教学经验的人员吸收到教育督导队伍中来。这是由我国教育督导既“督政”又“督学”的任务决定的。要在保持已有督学队伍优势的基础上,从专兼职以兼为主逐步向专业化过渡,让懂教育、有经验的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工作者、教育研究工作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教育督导工作。通过督学责任区制度,使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要建立监控和沟通制度,及时掌握教育变化情况。我国教育量大面广,各地发展极不平衡,不好统筹、协调的问题很多,只顾眼前的短期行为屡见不鲜,近年来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快,热点问题不断,困难和矛盾错综复杂,社会各界议论颇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反馈灵敏、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变化情况的监控体系和网络,以便及时指导、解决困难、化解矛盾。
2012年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特别重要的一年,必须走好,走扎实,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