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所有的寄宿制学校应设专职卫生监督员1名以上;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员;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监督员。近日,河南省卫生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编办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立卫生监督员的通知》,要求全省大、中、小学校按规定必须设立卫生监督员。
今年以来,河南省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近日豫南一所职业中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引起了省政府高度重视。《通知》要求,卫生监督员要负责对学校餐饮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劳动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4个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