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十分重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这一论断深刻阐述了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对形成和发展适应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并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当前,一些社会矛盾的发生,与社会管理方式不适应新形势密切相关。有的地方和部门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大决策没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一些该披露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引发群众猜疑、误解甚至不满,一些时候还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没有认清手中权力的本质属性,社会管理观念陈旧落后,缺乏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尽快改变这一状况。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增强群众观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管理自不例外。研究情况、制定措施、开展工作,要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尺,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社会管理工作成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社会主体更加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矛盾冲突易发多发,社会管理工作要起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就必须在保证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增强民主意识。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本。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社会管理工作者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从根本上说是为人民服务。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坚决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陈旧落后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增强民生意识。社会管理工作大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要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必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牢固树立国情意识、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理念,尤其要重视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要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是目的,创新是关键。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努力开拓创新中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就一定能够维护好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